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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违法犯罪 广州49名屋主遭处罚

2015-04-14 16:0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

  屋主在看宣传资料。

  据广州白云警方昨天通报,截至4月10日,今年来石井街共有49名屋主因只顾收钱而不履行出租人义务被处罚,其中5名被刑事拘留,27名被行政拘留,17名被罚款。

  白云警方表示,经过半年的重点综合整治,石井地区案件类警情、两抢警情、入室盗窃警情环比分别下降20.9%、37.1%、19.9%,共抓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62人。

  租客卖淫造假屋主被刑拘

  据警方介绍,石井街凰岗东约大道某出租屋屋主叶某于近年分别将其2楼和4楼的出租屋租给了范某和肖某。签订租赁合同时,叶某获悉对方租房是用来做旅店使用,便信以为真,放松了对出租屋的检查。

  今年1月12日,民警在该出租屋内成功抓获8名涉嫌嫖娼男女,叶某才幡然醒悟。据叶某称,平时他对该房屋未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警方经调查后对叶某以涉嫌容留他人卖淫为由依法刑事拘留。

  3月10日早上,石井街兴隆西街某出租屋屋主姚某将出租屋租给一男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姚某没有按规定登记该男子的身份证信息。在房屋出租给该男子后,姚某也未到出租屋中进行检查。3月11日,白云警方根据侦查掌握的线索,在该出租屋内,成功捣毁一涉嫌生产假冒洗发水窝点,现场抓获涉嫌制假嫌疑人甘某、罗某。经审查,房东姚某在租房时未登记承租人身份证,出租后,也从未回出租屋进行检查,有共同作案重大嫌疑,目前,房东姚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格把关租金反而升一成

  对于出租屋的专项整治会不会影响到生意呢?石井街马岗村的老梁表示,“我的租客一个都没走,租金还反倒升了10%。”老梁说,整治前,他一般是了解租客的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后,就签订租房合同,但往往只掌握租同套房其中一人的身份信息。

  整治后,住几个人,就登记几个人,就是夫妻同住,也要同时登记两个人。他告诉记者,租客见到租房越来越规范,对周围环境有了信心,租金自然就提上去了,“以前一个套间租400元,现在能租到450元左右”。

  据统计,截至4月10日,石井街共有49名屋主因只顾收钱而不履行出租人义务被处罚,其中5名被刑事拘留,27名被行政拘留,17名被罚款。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未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本规定采集或者报送租住人员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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