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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校车安全再成生命之殇

2014-07-16 10:35:59 来源:当代商报     编辑:

  ■本月10日一“乐乐旺”校车翻入水库11人遇难

  ■这一惨痛事件再次刺痛社会大众对校车安全神经

  ▲昨日,长沙天心区某幼儿园校车正在接孩子。

  ▲昨日,长沙市交警全面开展校车检查。

  ▲昨日,长沙市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在湘府路上检查某幼儿园校车。

  文/记者 刘露 王晶艳 图/首席记者 王益群

  10日,“乐乐旺”校车翻入水库。救援人员正在对翻入水库的校车进行打捞。

  救援人员将坠入水中的校车吊上岸

  幼儿园、校车、落水、遇难……这些敏感而又悲痛的字眼,再次深深地触动了整个社会对校车安全的敏感神经。7月10日下午5时许,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途径湘潭市交界的长沙市岳麓区干子村时,翻入水库。此事故共致11人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位成人。水面上漂浮着小书包,岸边嚎哭声肝肠寸断……又见校车安全事故。花朵一样的孩子,殒命在超载的校车里,可是,谁该、谁能为这起事故埋单呢?

  编者按

  近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校车事故触目惊心。就在本月10日,湖南湘潭一幼儿园所属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翻入水库,共致11人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位成人。11条鲜活的生命自此阴阳两隔,8个幼儿还处于懵懂之期,花儿尚未开放便凋谢。这一惨痛事件再次刺痛了社会大众对校车安全的神经。而于公众来说,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是,又是校车事件,又是重大安全事故,校车安全何时才不会成为生命之殇?这也让许多家长对校车安全产生怀疑。能否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更安全、可靠、舒适的专用校车成为很多家长的美好愿望。到底校车的安全隐患在哪里,什么校车才安全?记者就此次事件进行了走访调查。7月15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公安交管工作的法定职责,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到“四个决不允许”。

  事件回放

  校车翻入水库11人遇难

  一所名叫“乐乐旺”的幼儿园,其校车在10日下午5时许翻入水塘。事发一个多小时以后,学生家长反映没有按时接到小孩后,学校才开始排查。现场的一些村民说,这个水库一面环山,四周长满杂草和小树,没有任何的防护栏。记者注意到,救援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错过了最佳救援期,是因为农村道路狭窄,各种救援车辆也难以及时到达。

  超载、超速是校车安全隐患的顽疾。此次事故校车为核载7人的面包车,而事故发生时校车却搭载了11人。多位遇难者家属和村民反映,涉事幼儿园的校车平时就经常超载运行。

  一位遇难幼儿家属对记者说,这家幼儿园的校车本身性能就不太好,平时也经常超载,一般要搭载十四五个人。而且,当地属于湘潭与长沙交界的乡下,没有交警监管。“因为农村没条件,即使知道超载也只能让小孩坐这种车。”

  究其原因

  农村校车受利益驱使超载

  多起校车惨剧接连发生,催生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自2012年开始实施以后,全国开始了声势浩大的校车安全整治运动。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校车问题却因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等原因大打折扣。

  农村校车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就在控制成本。经济利益驱使下,校车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目前我国民办学校校车分两类,一类是学校自己购买的,另一类是学校将接送学生的业务承包给相关公司,甚至有些私人,也会承接学生接送业务。承包给私人的校车超载就是出于成本考虑,比如一个学生一学期接送费一般是 350元,如果校车不超载,一台校车一年亏损万元左右。如果超载,能在保本的基础上赚钱。如果学校自己的校车,超载现象可能没那么严重。如果承包出去,承包人是做生意的,如果想挣钱,那只能超载了。

  政府声音

  校车安全要做到“四个决不允许”

  15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公安交管工作的法定职责,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到“四个决不允许”。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唐国栋在会上指出,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吸取“7.10”幼儿园园车坠入水库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务必要以如履薄冰的态度、抓铁留痕的力度,全力以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校车运行情况,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及其驾驶人资质、班线审批和遵守情况;全面排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地质灾害频发路段,排查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提示信息设置情况;全面排查车辆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参加审验和“再教育”、违法清零情况;全面排查重点企业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GPS动态监控情况;全面排查机动车违规登记检验、驾驶人违规考试发证、重点时段和路段漏管失控等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要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手段,切实加强路面管控。

  此外,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要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决不允许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登记注册,决不允许出现超员校车上路行驶,决不允许涉及校车的重大事故再次发生。今后,对辖区校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跟踪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手记

  校车安全不能只拿车说事

  校车安全何时才不会成为生命之殇,这不是一个校车好与坏的答案,而是一个安全责任实与虚的追问。车的问题都好解决,人的问题才是最要命的现实纠结。车合格相对很容易,公共责任靠什么来提升?“祸患积于忽微”,因为责任麻痹下的风险把控不力,才造成了一起起严重的事故。

  我们总是在经历过血的教训之后,才会有所警惕。如何把校车工程变成惠及广大儿童以及家庭的工程,需要执政者的胸怀和气魄。校车属于公共交通体系的一部分,要想转变校车事故频发的现状,必须把校车工程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而不是一味简单地把校车推向市场化运营。政府需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质量合格、安全达标的校车。这一环节对于整个监管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应该做到使用财政补贴来支持专用校车的推广和普及。

  另外,要建立校车安全问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具体责任一定落实到相关负责人以及负责单位,不管是相关政府部门也好,教育机构也罢,一定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并且要制定明确得当的惩罚措施。这样就会有力地改变权利责任尚不明晰的现状。尽快出台并落实监管法律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让我们的校车监管制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标签: 校车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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