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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狗劫持百度流量被判50万罚款 专家称其违背商业道德

2015-10-27 12:29:42 来源:中国网     编辑:

  2015年10月19日,持续了近六个月的百度状告搜狗输入法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宣判,法院全面认定搜狗的劫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搜狗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损失50万元。这是法院判定的最高赔偿额度。据了解,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劫持流量,是否诱导用户,是否剥夺用户权利。针对此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邓宏光教授提出,“本案是一个疑难案件,难点在于当事人利用新技术冲击既有市场利益格局和消费习惯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搜狗劫持百度流量被判50万罚款 专家称其违背商业道德

  据悉,今年4月份开始,陆续有网友反映,在安装搜狗输入法客户端软件之后,在百度搜索引擎的搜索框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会自动弹出与搜索关键词相关的词汇下拉菜单,然而,点击这些词汇之后会自动跳转到搜狗搜索的相关搜索页面。百度方面认为,搜狗此举已违背公平、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严重干扰了网民对百度网的正常使用,侵害了百度公司的权益,因而将其诉上法庭。

  最终,法院全面认定搜狗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本案的司法判决全面认定搜狗搜索“对百度服务不加避免,利用搜狗输入法的工具地位,借助用户使用百度的习惯,诱导用户进入搜狗搜索页,不当争夺、减少百度商业机会,实为不正当竞争”。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8月,搜狗公司就因为在手机端通过浏览器等软件劫持百度流量的侵权行为,被诉上法庭。2015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搜狗公司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判处搜狗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道歉,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20万元。

  “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领域,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都应当回到竞争法的原点:是否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邓宏光教授在一此案一审判决之后表示,“在互联网环境下,技术不断发展,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从而推动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此,必须给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然而,任何人都不能假借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其中,以可能导致先关公众混淆误认的方式,搭他人的便车,销自己的产品,似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案是对如何确定特定商业模式的合理边界进行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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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搜狗 流量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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