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的李某(男)和78岁的谢某夫妇,和邻居李某和不和,大打出手,被告上法院,被告李某和谢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九个月。
这对厉害的老夫妇是新邵县太芝庙乡潭佳村的村民,2012年,村里修路,李某和不肯出份子钱,并且不愿意出地修路,这是其一,其二,李某和反而用河沙、水泥、红砖等进行对自己老房子进行维修,这使被告李某夫妇更为不满,并多次阻拦李某和。后来村委会出面,李某和不得不出了500元的村里修路费。
2013年1月2日傍晚5点左右,被告李某夫妇阻拦李某和运输河沙维修老房子的货车,不让修葺,继而争吵起来,最后君子也动手了。具体殴打情节是,被告李某从身后抱住李某和,其妻谢某则用木棒打李某和面部,扭打过程中,三人均倒在地上,李某和在最下面,但是此时木棒已被李某和抢走,在李某和手中,谢某又抢回来,打李某和脚部。
结果是,李某和左眼、面部受轻伤。
新邵法院处理的此案。被告被定罪为故意伤人罪,但因为被告夫妇均已超过75周岁,法院从轻判决。